关于食物,没有那么多“正确”与“应该” 文/风云 相信我,这是一本美食秘籍,不是吐槽大会; 相信我,读了它,你旺盛的食欲只会更加膨胀; 对于食物,蔻蔻梁简单粗暴地归类为“能吃的”。我觉得,正因为此,她才能成为美食品鉴师,真正做到“不把自己活成一个盗版”。 有好奇心,生活才有意思 我个人觉得,好奇心是人类探知世界的动力之源。一个人对食物的态度,简直可以代表他对生活的热爱程度。不拒绝,应该是一种本能,最不能被固有成见约束。 最开始,每个人应该都是不设防的吧!比如,我的孩子热衷于尝试一切味道。生病时,她对味道怪异的中成药颗粒完全没有拒绝,简直喝上了瘾。病愈后,我不得不用少量红糖泡水,才能哄她喝水。很多时候,她一整天时间都在各个房间搜寻,试图尝尝她找出的所有带包装的东西。我现在还记得她一边捂鼻子一边狂吃榴莲的贪婪劲儿,还有第一次吃到糖时双眼都在放光。有时候,我就想,成年人要是对世界还保持有如孩童般的十足好奇心,那他只会感慨世界太大、生命太短吧,怎么可能抑郁,甚至去自杀呢! 书里的食物,不妨列举给大家看看。毕竟“他之蜜糖,你之砒霜”,世间的标准都是带有主观色彩与地域局限的。炸油条那么大的炸竹虫、鲍汁白灵菇、乌鱼子中的血卵、烤乳猪、活章鱼、苏格兰的Haggis与黑布丁、蝙蝠肉、羊尿泡、藏红花冰淇淋、鞑靼牛肉配芝麻味甜筒、越南的生菜包泡菜包纸包叶包肉、布拉格可以擦盘子的布丁、仪式感满满的日本和果子……最让我惊异的还是椰子芯、棕榈芯可以切成块,像苹果一样吃,无端让我想起小时候家里误种了半亩甜杆,被十里八乡的大人孩子惦记。他们不顾形象地坐在泥地里大快朵颐,还大赞比甘蔗好吃一万倍。 蔻蔻梁在书里写她用丝袜甩黄金蛋的经历,让我爆笑了好几分钟。对于吃货来说,一切都是可以尝试的。对一个做饭达人来说,失败史也很精彩啊!拔丝苹果没有丝,双皮奶变成了一滩液体,玫瑰馒头成了硕大的花馍,还有不成型的莲藕丸子,没有发酵起来的披萨,像狗粮一样咬起来嘎嘣脆的饼干……不多试几次,谁能料定成功不了一次呢! 爱吃的人,总会被我归类为容易打交道的人。平常再严肃、再深沉,面对美食就伪装不下去了,天真烂漫的一面暴露出来,说话就交心了。我想,这也是饭桌文化的精髓吧!因此,我始终不能理解佛系青年,什么都不爱吃,什么都不在乎,哪里都不想去,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嘛! 不偏执,才是尊重 大学时,我兴高采烈地向同学讲起了炸蚕蛹、炸金蝉、烧蚂蚱的童年经历,却出乎意料地对上了一张张惊讶脸。读《假装好吃》,我觉得蔻蔻梁说的一点都没错:你觉得不得不吃的东西,说不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,村民们正在很严肃认真地用烹饪的手法处理着这些食材,把它们变成人生至味呢!你看,偏执有时候来自于少见多怪。 当然,偏执与个人好恶不尽相同。即使胆大如蔻蔻梁,也是有不少个人喜好的。她对槟榔深恶痛绝,并形容吃的过程为“鸡呕血”,就让我觉得啼笑皆非。听我的湘潭朋友说,当地吃槟榔成风,很长一段时间里,满地都是吐的槟榔渣,市政不得不出台地方条例禁止。我不禁想,为什么会有如此偏执的爱呢?除了槟榔,不是有各种各样的茶点打发时光吗?有时候,博爱也是幸福的啊! 第一次到连云港,吃到了特产煎饼。那如海绵般的口感,实在让我爱不起来。当地人用它卷菜当主食顿顿吃,我就更推却了。岂料,一位长者说:“你们不吃煎饼吃什么?”我瞬间被那强大的语言逻辑震撼到了。世间所有人都该吃煎饼,那它为什么没有流传到全国呢? 不偏执,也是长大的过程。对烤乳猪、活珠子、猪头肉之流,我实在是没有信心去尝试。即便是错失了许多美好,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有了亲身体验,遇到素食主义者,我再也不会对他们的选择表示遗憾。 鲜活人生,边吃边走 对于我来说,研究食物就像是一种逆反心理。小时候,记忆里总是馒头、稀饭和面条。但凡见了新奇的饭菜,我总惦记着要做个尝试。 对于许多人而言,世界纷杂,不一定非要亲自走一遭。因为网络的发达,吃可以变得越来越鲜活。这个季节,屯水果是最好不过的了。菠萝蜜、鸡蛋果、水仙芒、莲雾、百香果、丑苹果……吃得多了,我甚至学会了像当地人一样只挑特色品种。菜蔬也不错啊!红土地里的紫土豆,山里采的竹荪,现挖的虫草餐地藕……前一阵子,全家迷上了“十月沙光赛羊汤”的沙光鱼,或炖或烧,整整吃了一个月。厨房像小小实验室一样,忙活一阵就捧出一份让所有人都点赞的大菜确实让人自信心爆棚。 蔻蔻梁说,美食是一次又一次的好奇心发作和被满足的过程。在不断旅行、不断观看的过程中,她把“正确”和“应该”的标准一再打破、重塑,再打破、再重塑,它们从最初的脆弱锋利,变成如今更富有弹性和圆融的模样。吃吃喝喝这么日常的小事都没有定论和标准,人生也不应该认定读书创业发财买房买车结婚生孩子是唯一正道。 是的,朋友们,我被蔻蔻梁说服了:今天就去吃一下你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。从这件事开始,去做你从来没想过要做的事,甚至是你一直抗拒着的事吧!食物,没有那么多“正确”与“应该”,人生也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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