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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莱仙-董是-短篇小说-6500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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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9-23 06:4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蓬莱仙
1
蓬莱庄是个村,不大,在山脚下。
天阴沉沉的。跟往常一样,她一推,门开了,前面是通往山顶的小路。再过几天是八月十五。今年的夏天格外的闷热,只是最近几天才慢慢变得凉快一些。路边的野草在疯狂地长,去年一场大雨把这条狭窄的路冲刷得坑坑洼洼,一不小心能把脚给崴了。但一点不用担心,她甚至可以闭着眼睛走。
自从女儿去世以后,她养成了早晨散步的习惯。路线一直没变:沿着门前的山往上爬,一直爬到山顶,下山的时候往右拐就路过女儿的墓地。通常,她会坐在旁边跟女儿说一会话或者听听风声或者什么也不说,就只是坐着。在女儿刚去世的几年里,每次去,她都趴在坟头哭,声音很大,后来慢慢变得呜咽,再后来,眼泪流干了,只是默默哀伤、发呆。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长长叹一口气。这些年,心渐渐变得平和,安静。她总是心里劝慰自己,要安静,女儿在天堂才能安息。每天看看她,拔拔坟头的草,似乎成了一天中最重要的事。散步回来,就开始做饭,做完早饭迟贵瑾才起床。等他吃完饭,上山干活以后,她就一个人呆坐在家里或者拿着马扎在院子里坐着。望望天,看看地。一天天就这样单调悠长地过去。女儿去世以后,她就不再上山干活。对此,迟贵瑾并没有太多抱怨,反正她即便去干活也干不了多少事,还总是慢慢悠悠,磨磨唧唧。看了净让人上火。
  这天,她跟往常一样爬到山顶,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。网上说深呼吸能把体内的浊气排出来,让自己少生病。她觉着现在能让自己心情好,少生气很重要,也不苛求多幸福。她把手臂举起,手掌朝上,像是在朝拜,充满了虔诚。当准备把手放下时,她感觉手上有雨滴落在掌心,细细的,不易察觉。她穿着长裤、长袖,头上戴着帽子,只露出手和胳膊。早晨出来的时候本想带一把伞,还是忘记了。这些年,她的记忆力变得越来越糟。甚至昨天的事,都记不起来。有时候,她会在手机上搜索关于老年痴呆的症状。虽然才四十多,但她总是预感自己老了会得老年痴呆。甚至谁也不认识。不过想想也不觉着恐惧,反而心里松快很多。她希望自己健忘,希望自己心里不装任何事情,不管好的,还是坏的,都忘得一干二净。每次出门的时候,她都会走几步,又折回来,再次确认有没有锁门。其实她知道,在村里不锁门也没啥事,但就是控制不住回头的冲动。像有一种瘾,蠢蠢欲动。
  雨点慢慢变大。
  迅速掉头下山,她还是要再去看一眼女儿,正好旁边有个小房子,砖砌的。可以临时避避雨。
  下山比上山容易,她只需要稍微跑起来,惯性就会推着她往前走,越走越快。快得有点控制不住,仿佛一辆在高速路上行驶的汽车,如果这时候突然闯出一只兔子、一个行人,哪怕看到也很难刹住车。她也是,只能任由速度不可控制。往常的时候,她一般是走着下山,还从来没有跑。
  在靠近女儿坟墓的地方,她看到有两个人站,好像在测量什么,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来。山坡上支起一个架子,其中一个人附身透过架子往外瞅,像是在拍照,比比划划。
不好。
肯定是他们在测量太阳能发电场。不是已经明确告诉他们不卖这块地了吗?她心里开始嘀咕。负责太阳能发电的领导去过她家好多次。目的很简单,这块地让出来就能补贴五万块钱,但以后就不能再去看女儿了,因为发电场周围要拉起高高的围栏,不允许任何人靠近。
2
  她的突然出现,把两个工人吓了一跳。他们挺直身体,齐刷刷看着她。可能心里还在想她是路过或者因为好奇过来瞧瞧。她径直走到坟头,蹲下,像是在检查否完好无损。在确认坟墓没有遭到任何破坏,哪怕一个脚印也没有留下时。她开口了。
  “是谁让你们过来的?”她情绪有些激动。“我们不是已经说不卖了吗?”
  两人这才顿时明白这个女人的来意。他们对视了一下,其中附身用仪器测量的那个年龄稍长的男人,朝她跟前走了几步,像是要把她扶起来,但终究没有伸出手。
  “这事我们不负责啊,我们就是干活的,你有什么问题给我们领导说吧。”说着他拿出手机,翻出一个电话号码,递给她。
  手机被擎在半空,她没接。
  “你们这样是违法的,我要报警。”
   那个男人把手缩了回来,连同手机一起。“你别在这耽误我们干活,赶紧走吧。”说着他把测量的架子挪了挪准备继续测量。
  这时,她猛然站起来,狠狠地踢了架子一脚,架子顺势倒在地上。“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病?这块地我们公司已经买下来了,你再这样瞎胡闹,我可真不客气了。”他边说,边蹲下扶起架子。
  旁边的男人对着手机不知道在跟谁说话。时不时点头。
  他们就这样僵持着,两个男人蹲在离女人几步外的坡上,从兜里掏出烟,各自点上。远处能隐约听到狗叫、轰隆隆的车声,还有附近的一只乌鸦时不时发出刺耳的叫声。
  雨不知是什么时候停了,地面潮湿,草上沾满水珠,像是清晨的露珠。在远处,天边的云遮住了太阳。
  不久,一辆电动三轮车朝他们驶过来,红色的。村里几乎家家都有电动车,大的,小的,红的,蓝的。所以也无法看清是谁。
   越走越近,歪歪扭扭朝他们过来。
   是王宝江,村主任。
   他把三轮车停在稍微平坦的地方,熄火,下车。先跟旁边两个人打了个招呼,脸上堆着笑意,也可能是歉意,反正不是那么自然。
  “快起来吧。”他伸手想把她拉起来。
   她还是蹲在地上,头也不抬,一动不动。
  “迟贵瑾已经把合同签了,他没跟你商量?”王宝江满是疑惑。
  她这才抬起头。“什么时候签的?我不是早就说不卖了。他怎么可能背着我......”
  是。因为这事,她和迟贵瑾吵了很多次。他态度很明确:放着五万块钱不拿就是傻子,这就是天上掉馅饼,砸到我们头上是我们的福气,你竟然不要,你好大的口气。你知道咱们攒五万有多难。再说了,人家不会动咱们的坟墓一根毫毛,还用围栏保护起来,这等于给咱们女儿雇了免费的保姆。一举两得。
  “放你娘的狗屁,你怎么不圈在里面,一辈子看不见太阳。”
  迟贵瑾没有生气,还是耐着性子。“早晚的事,等咱们死了,我本来打算也埋在那里,现在看是没机会了。”他又补了一句,“也不一定,兴许咱们死的时候,他们公司早就倒闭了呢。”
  “反正就是不行,你敢卖,咱就离婚!”
  他还是卖了。
  王宝江在手机里翻找出签合同照片,放大,能清晰看到迟贵瑾歪歪扭扭的字和旁边鲜红的手印。
3
  村委办公室是文革时的大礼堂改造的。
门口有一棵大槐树,身体倾斜,朝向大礼堂,像是鞠躬。外墙是灰色的,顶上写着“为人民服务”几个大字,字迹模糊。大门是红色的,木头的,红色的油漆被晒得已经斑驳,脱落。
  推门进去,里面被分割成了几个房间,正中间,放着一个巨大的乒乓球台,王宝江爱打乒乓球。村里几乎没有他的对手。
  王宝江坐在对面,手里点着一支烟,烟雾弥漫。这时她才觉着有点冷,身体不由自主打了寒战。顺手从旁边的挂衣架上扯下来一件大衣,王宝江递给了她。她没接,他直接披在她的身上。
  “既然事情已经这样,就不要再闹了。”他先开口,打破了沉默。
  她没吭声,低着头。
  当年,王宝江算是个媒人,把她嫁给了迟贵瑾。当时给她说的天花乱坠,说他人好,能吃苦,脾气好。又说他爸是个老师,虽说是民办的,但是也算有文化的,将来孩子上学肯定差不了,还说,迟贵瑾是三代单传。仔细想想就能知道,嫁过来肯定享福,绝对让她“十指不沾阳春水”。前面的那些话,她都没听到耳朵里,除了最后一句。也不知道当时王宝江是从哪里搞到这么一句文绉绉的话。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她。以至于她在没看到迟贵瑾的时候,就心里答应了这门亲事。
  结婚不到一年,女儿就出生了。起初,他们一家都对她很疼爱,虽然是个闺女,但是他们还是殷勤地照顾她,讨好她,似乎都心里默默地想:没事,还有下一个。似乎这个孩子只是为生下一个做的提前演练。虽然有失望,总归是期待大于失望。他们心里觉着下一个肯定是男孩。
  “要不我让迟贵瑾过来?你们好好说说,但是不准吵。”王宝江说。
  她起身缓缓走到旁边的饮水机,从旁边抽出一个白色的一次性杯,塑料的,很薄。她又抽出一个。两个套在一起,接了半杯热水,有兑了半杯凉水,一饮而尽。在她仰头的时候,大衣滑落在地上。她没有蹲下捡起来。而是又回到凳子上,坐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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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9-23 06:4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4

电动车停在村委大院里,就停在那颗大槐树下。

出来的时候,看到迟贵瑾手里点着烟,烟雾不时从他嘴里、鼻孔冒出,又迅速消散。看到她出来,他迅速把烟丢掉,从车座上站起来。

他的声音颤抖。“来,上来吧,我把你捎回去。”

她没有搭理他,像是没有看到他。独自朝家的方向走去。

迟贵瑾也没再坚持,而是默默地推着电动车跟在她身后,保持大概半米的距离,若即若离。

起初,她对他的印象挺好。迟贵瑾也是极力表现自己的好,耐心周到体贴,几乎所有用在男人身上的赞美之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。那天下着雨,他们相亲的地点在镇上的大集。提前他把自己捯饬了一番,头上还打了发胶。一看就是精神小伙。他也没想到她这么高,应该有一米六五,不穿高跟鞋也跟他差不多。身材微胖,或者说是丰满,皮肤白嫩。俗话说“一白遮百丑”,但是她不仅是白,还好看,眼睛很大。迟贵瑾想:就是她了。

“给,我刚买的。”他把一串糖葫芦递给她。

她没有推辞,接了过来。他们这样走走停停,沿着集市,从南头走到北头,又从北头走到南头。快到中午了,他还是有说不完的话。不过他们已经不记得说了什么,最后还是她实在忍不住说,今天先这样吧,改天再说。

迟贵瑾说,你看都快中午了,咱们一起吃了饭再走吧,这样也能热乎乎的。

他们要了两个面鱼,两份羊杂汤。

当时,她对迟贵瑾也没有特别的印象,不好也不坏,或者说没感觉。你如果反问,那她对谁有感觉?是的,她刚失恋。如果说已把前男友忘记了,那是假的。但是她也知道已经不可能了,必须往前看。这才决定跟他相亲。她当时的要求很简单,只要男人顾家不打她,偶尔骂几句她也能容忍。她的要求就是这么低。

结婚前,迟贵瑾几乎每天脸上都乐开了花。心里暗暗偷喜,觉着捡到宝贝了。她不管是长相、性格都让他满意,或者说特别满意。他也心里告诉自己要好好抓住这次机会。

直到他们结婚,同房以后,他的热情被浇灭了。他知道她不是第一次。按道理这种事情没什么大不了。也没有几个男人还是那么封建。可是他不行,他在乎。但是他也没有把这件事挑明,只是态度上忽然冷了下来。

她知道,他是嫌弃自己不是黄花大闺女。当初他们相亲的时候,她也跟他透露过自己谈过男朋友,只是没有挑明在一起。她也没有想到这件事,他会这么在意。

直到她怀孕以后,他们的感情才稍微缓解了,他脸上有了一些笑容,经常早晨会给她煎个鸡蛋,晚上会帮她洗脚。她心里也慢慢舒缓了很多,心想慢慢日子会好起来。

女儿五岁那年夏天,她蹲在地上烧火做饭。天气很热,似乎要准备下一场大雨。女儿自己在院子里玩。靠墙种了一排月季花,当时的院子还不是水泥地,水井在靠近西墙的位置。

等她做完饭,喊女儿吃饭的时候,女儿没有答应。

推门出来,她看到井盖掀翻在旁边,井口黑洞洞。

......

走到家门,她口停下脚步。

  “我本来是想过几天再跟你说的。”迟贵瑾把电动车架起来,走到她面前,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,低着头。“我知道你不愿意,我也不是就是为了这几万块钱。”

  她没吭声,泪水顺着眼角淌下来。

5

一整天都没下床。她平躺着,眼睛微闭,一动不动。迟贵瑾也没有上山干活,而是去集上买了几块骨头,在锅里熬骨头汤。他想给她暖暖,虽然不是冬天。

傍晚,迟贵瑾把饭做好了。原先以为她可能就消气了,都已经生了一天气了,以前都是他主动搭个话,给个台阶就下来了。他把饭端到桌子上。这个桌子是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,他爸请村里的木匠打的。结实耐用。这么多年了,除了磨损之外,没有一点摇晃。

“起来吧,我给你熬了你爱喝的骨头汤。”他心里其实还是虚的,从说话的口气就能听出来。

结婚以后,他们虽然磕磕绊绊总吵架,但是他们从来没动过手。有好多次,确实让迟贵瑾牙痒痒,他想狠狠揍她一顿,发泄自己心里的怒火。比如结婚的初夜,比如闺女去世的那天,还比如他母亲去世的时候,她不愿意跪下。但是他还是都压下来了,他知道自己心里有很多的仇恨,这种仇恨慢慢转化成了冷漠。

她没有睁开眼,也没有要下床的意思,依旧是一动不动,像死人一样横躺着。只有细细看,才能发现她均匀的呼吸让她的肚子有规律地微弱起伏。

“快起来吧,别生气了,是我不对,我跟你道歉。”他走到床边,伸手去摇晃她的胳膊,轻轻地。

她还是没反应,除了胳膊被晃动几下。

迟贵瑾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

窗外夜色渐渐暗下来,风透过窗户吹进来,能感受到秋夜的凉。前几天还热得要命,现在的风就有了冬天的凛冽。他转身拖了鞋子,绕过她,趴着,朝窗户挪过去。

“起开,压着我腿了。”她的声音刺耳,像一只凶猛的猫,怒目圆睁,失去了往日的温顺。

事实上,平日里,她虽然温顺但是绝不软弱。就比如为什么迟贵瑾母亲去世的时候,她不愿意磕头下跪,就是因为当年女儿出生的时候,她作为婆婆,不单没有好好照顾她坐月子,反而时不时冷嘲热讽。说“真没想到竟然是个闺女,可不能让我们老迟家断了香火”之类的话。再后来知道她不能再生育以后,她直接明目张胆的让迟贵瑾跟她离婚。

迟贵瑾被她的叫声下了一跳。赶忙把腿往后缩了缩。他把身体往前倾了倾,关上窗。又小心地往后退下炕。

站在地上,一声不吭。

其实当那年闺女出生的时候,母亲也多次跟他说过。按道理应该是两个月以后才能生。他解释说是早产。但是那段时间村里还是疯传,这个孩子不是他的,是她之前男朋友的。当时是因为她怀孕,所以才迅速结婚。

刚开始的时候,他也是极力解释,跟他母亲解释,跟亲戚解释,还跟他的朋友们解释。他说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。

直到她说不再生了,以后也不想生了以后,他才慢慢心里长起了草,开始荒芜,开始没着没落。他没有听母亲的话,跟她离婚。当时他想等孩子再大一点的时候,偷偷带她去做个亲自鉴定。如果真的孩子不是他的,他就坚决离婚,他绝不能接受养一个不是自己的孩子。但是,还没等孩子长大就去世了。他始终也没弄清楚女儿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。

6

女儿的坟周围都是脚印,有深有浅。她蹲下用手把坑坑洼洼的脚印都抹平,又使劲按了按,然后从书包里拿出几个沙琪玛,一包奶,还有一个新的铅笔盒和一本书,《十万个为什么》。把东西依次摆开。

她知道,不久以后,她就不可能如此靠近女儿,不可能跟她说悄悄话。只能是隔着铁丝网远远看她。一想到她此后将暗无天日。心里就感觉像被刀割。

前些天,她的小学同学跟她打电话说,她开了一家政公司正缺人手,问她愿不愿意跟她到市里打工。“不累,管吃住,工资还高。”她同学的话简洁有力。

她想去,又犹豫。这个家确实没有什么让她留恋,但是她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,想想自己终有老的一天,怎么不是一辈子,稀里糊涂也是一辈子。

现在她打定主意,必须要离开。这个念头从未有过这么强烈。

她拨通了同学的电话,让她把地址发到她微信上。

“你终于想明白了。”电话那头发出爽朗的笑声。

“用不用带行李?”她的声音低沉。

“啥也不用,带着人就行。”

回到家,迟贵瑾还在床上睡觉。昨晚的饭静静地摆在桌子上,有米饭、西蓝花炒肉、小米稀饭,还有一个小铁盆盛的炖骨头。

打开衣柜,从里面翻找出几件衣服,她塞进了一个白色的手提袋里。正对面的墙上有一个相框,里面有一张女儿当时过百岁的照片:穿着一件红色的小肚兜,带着一个粉色的帽子,咧着嘴,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。

她从相框抽出照片,捏在手里,看了又看。

把相片用手擦了擦上面的灰尘,又顺手放进了口袋里。她从抽屉里找了一张纸,歪歪扭扭地在上面写了几个字:咱们离婚吧。

她又从另一个抽屉拿出一盒彩笔,这是前几天她在集市上买的。又把窗台上的一瓶墨水也丢进了手提袋。

她带上门,走出院子。

没走多远,她又像忘记什么似的,往回走。走了几步又停下来,立在原地。这么多年的习惯还是改不了,总是怀疑自己忘记锁门。不过这次确实是没锁门,但这次不是忘记了。她又顺手把钥匙放在老地方,门口的石头底下。

她边走边四下张望,张望这么多年生活的村庄。路边有稀稀落落的竹子,还有几只鸡在慢悠悠地踱着步子,看到她也没有丝毫害怕。马路边的那辆破拖拉机,从她结婚的时候就一直停在路上,这么多年锈迹斑斑。她想,终有一天,哪怕是铁也终会腐烂。

到了村碑,她停下脚步。朝周围看了看,没人。她从手提袋里拿出墨汁,倒在手掌,把“蓬莱庄”的“庄”字涂上了黑黑的墨汁,像是作业本上涂上了一层黑乎乎的墨团。她的手掌全是墨。

她又掏出彩笔,选了一只红色的,在靠近碑角落的位置,写了一个“仙”字,规规矩矩。又在周围花了几朵花,几片叶子,很小,很鲜艳。她抬头看了看天,太阳又大又圆,在她的正前方。今天是八月十五,今晚的月一定是圆的。

远处,中巴车朝这边驶过来。司机轻轻按了一下喇叭,发出沉闷的滴滴声。她提起手提袋,使劲挥舞着手。那只沾满墨汁的手掌,像一面旗帜,迎风摆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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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0-8 11:17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缺点东西,她的心理变化过于深沉,应该有所表达,至少是暗示:她为什么不再要孩子,为什么不再留恋这个家,她的决绝和不能自拔。过于冷静的描写固然别具一格,但不小心冷静就成了冷漠,少了人间的温度和本应具有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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