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信 孙兆峰
写信这档事,我从小就懂。那时父亲常为屯里人代笔写信,他与来人盘腿坐在炕上唠嗑,炕桌上砚台和墨条、毛笔、钢笔、信纸、信封,依次排开。手持毛笔写信封皮的工夫,信的内容已经心里有数了,等双方的话语停止,钢笔字迹的信瓤完成了。避免诳语,每一封信,父亲都是以小学生朗诵课文的洪亮语调念给人家听听。彼时,我小小年纪立下宏愿:长大了学写信。 小学三年级时,学习写作文,我咋咋乎乎地喊“我能写信了!”第一个找我写信的是我四婶,她不识字,还经常往关里老家寄信。写过次信之后,我好奇怪她每次总叮嘱我同一句话:“起笔别忘:见字如面,收笔别忘:此致敬礼。”好像开头和结尾是重点,中间的正文反倒无关紧要。我不喜欢她的这种老套路,不就是惯常的客套嘛,非要重复着用?有一次我故意丢了“见字如面”。知道她不识字,不担心被发现。四婶拿着信纸看了又看,冷丁问道:“见字如面,写了?”我急惶惶的点头,不知为什么这么慌。再给四婶写信,总感觉她眼里闪烁着不放心的光。怪事不。 为表姑姑代写书信,我服了。她不管那方有多少老少长幼,一个不落地挨个问好:爷爷好姥爷好......孙子好外孙子好,这一气下来,小半页纸满了。我提议,这些啰嗦话可以忽略不写,用一句“大家好”替代。“那咋行?给我写!”表姑姑态度坚决。像是写封信就为了问一声“这个好那个好”似的。 代笔的书信写了不老少,虽各有要求各具特色,但内容大体相同,除了报平安、送祝福一类的闲嗑、套话,基本没啥“正经事儿”。可能有大事、急事的,去了邮局拍电报。 别说,我真见识过有“正经事儿”的信,还吓了我一跳。我二弟的小学同学李小六,笑嘻嘻地给我递香烟,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摸索半天,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,说:“大哥,给看看。”纸打开,铅笔字,栽楞的。刚看一行字,我脸红心跳。是封情书,行文火辣。不像摘录名著,应是抄自小报或杂书。我还没到写这类书信的年龄,这小子先送来了开眼机会。他蛮不在乎的跟我身后,颠来倒去的话追我:“给看看,给改改。”我一目十行,没敢看完,塞回他手,连连说:“不会改不会改。” 几日前一藏友赠我两册老旧的薄本子。本子边缘打卷,内页泛黄,绵软如绸,难掩那岁月在人间发生的变化。本的封皮左上角椭圆形酱红色图案,像盖上去的印章。细看,“红花牌信笺1980”字迹依稀可辩。哦豁!信笺专用纸啊。我双手抖颤,像捧着件宝贝。这信笺纸与我都像近于一种宿命,限定在这个偶然又必然的时间点内相遇,瞬间唤醒我“失而复得”的书写记忆。 写了那么多年,不知道有这样专业的好纸,我渴望写一封信。良久,一声叹息:写给谁,写什么?自怨自艾了好半天。妻子看出了我的窘相,戏谑道:“写信?毛病。啥年代了,玩手机、刷视频都忙霍不过来,还有闲心看信。你是越活越回陷了吧。实在犯了写信瘾,自己给自己写,千万别让人看见,会笑掉大牙!” 遭了这一通抢白, 我想逗逗她:“我应该给你写封信。” 她说:“可拉倒吧!不喜的说你,那些个年你给别人写了多少,也没舍得给我写一封。” 我说:“不是节省那8分钱的邮票,是根本没必要——我家前屯,你家后屯,有写信那工夫,抬脚就到了。” 她还说:“你就是舍不得给我写。” 老夫老妻了,因为一封信,还跟我挑理见怪的,我哑言失笑。忽然间,想起李小六请求我“给改改”的那封情书,借用那里面的词语送给老妻温习过去,相当恰切。然而,我看着空白信纸发呆,迟迟落不下笔,脑子里连一词半句都没寻摸到。估计当年李小六的“信”我看得过于慌张了。忽然又想起一件旧事,当即来了精神:“早就给你写过啦,是你忘性太大。” 妻子一脸懵。我说:“结婚前一年的中秋节,我拎两包月饼两瓶白酒去你家串门,坐在木椅沙发上,掏出钢笔(文艺青年,笔不离兜)在茶几的边沿那儿写了一首诗,临走时用茶杯底儿盖住了,你不记得?” 她撇一下嘴:“我都没稀罕看。还好意思说呢你,新刷油漆的茶几写了字——该咋是咋的,那年头的钢笔水质量是真好,坑害我两天都没擦掉。” “情书是那么容易擦掉的吗?那可是原创首发呀!” 妻子举起手佯装打我,随即背过脸去。 一把年纪了,还掉下几滴眼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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